个人简介
刘新,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老庄与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
内容简介
中国法律思想史,顾名思义,是以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为研究对象。法律思想是随着国家与法的产生而产生。它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社会经济基础直接的、集中的反映,并 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法律思想体现着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在中国历史上,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法律思想,通常是由他们的代表人物或学派表现出来的。这些代表人物和学派,特别是在当时起过重要作用或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的代表人物和学派的法律思想,就是中国法律思想史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因此,关于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我们可以用下面一句话来表述: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历史上各个不同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及其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的内容、本质、特点、作用、演变的过程和发展规律。
本书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我国自夏、商、周至近代三千多年的法律思想产生、演变与发展的历史作了较为系统和详尽的介绍和分析并重点论述了各个历史时期最具代表性和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的人物的法律思想。本书的读者对象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也可供高等教育自学考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