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孙新强,男,1958年出生,1981年于曲阜师范大学获英国语言文学学士学位;1987年于武汉大学获美国政治制度史硕士学位;1992-1994年在美国俄亥俄州灵格林大学学习,获国际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年、1998-1999年两次赴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大学做访问学者;2001赴奥地利因斯不鲁克大学做访问学者。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教授。
主要科研成果:
译著:《美国式民主》、《1984年美国半导体芯片保护法》、《科技与法律》、《斯泰因诉施罗德银行案》、《判解与研究》、《美国<统一商法典>及其正式理论(一)》、《美国〈统一商法典〉及其正式评论(二)》、《美国〈统一商法典〉及其正式评论(三)》。
论文:
《论著作权的转让》、《论著作权的起源、发及及演变》、《评美国〈统一商法典〉中译本》、《美国统一商法运动述评》、《论委托作品》、《评“精神权利穷竭说”——兼与郑成思教授商榷》、《关于〈著作权法〉修订的几点理论思考》、《中美版权法比较研究》、《从法律视野看中国国企改革》、《浅析国际贸易中的几种特殊代理形式》。
内容简介
知识产权当今世界经济贸易的三大对象之一。我国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并从80年代起相继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一系列知识产权的重要国际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法制的完善,随着我国全面融入国际社会,知识产权问题将日显突出,对知识产权知识的掌握也尤为重要。为此,我们组织翻译了产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指南”,就各国际公约而言,基本上是管理它的国际组织惟一认可的解说。因此,它们对读者完整、准确地理解这些法律文件无疑具有权威的参考价值。
此外,我们还将选择翻译出版有代表性的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