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1991年12月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并没有因此而宣布原有的法律失去效力,而是仍然予以沿用。就刑事诉讼法典而言,尽管苏联解体以后进行多次修订、增删,但原有的刑事诉讼法典的构造和主要内容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法典的名称仍旧沿用苏联解体前俄罗斯全称的俄文缩写即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简称《苏俄刑事诉讼法典》,又可译为《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这是语言习惯问题。由此可见,法律的继承性得到了充分体现。
俄罗斯联邦现行刑事诉讼法典,是苏俄最高苏维埃第五届第三次会议1960年10月27日制定通过,并于1961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这部刑事诉讼法典在实施的30多年的期间里,包括苏联解体前和解体后共计进行了54次修订、并增补和废除部分条款;其中在1991年12月至1995年5月期间,进行22次修订,对90个条文131处进行了修订,并增补47条,废除5条。
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于1993年12月12日全民投票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宪法》对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的修改和完善,产生着很大的影响。诚然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1993年宪法同前苏联的1936年宪法和1979年宪法的框架和内容有许多相同之处,特别是从1977年宪法到1993年宪法,关于刑事诉讼的诉讼原则,多数都作了保留。诸如,“刑事案件的审判权只能由法院行使”、“审理刑事案件要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并且实行合议制”、“审判员独立并且只服从法律”、“使用本民族的语言进行刑事诉讼”、“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法院审理公开进行”、“人身、住宅不受侵犯和保障通讯秘密”、“法制原则”、“公益原则”、“公民在法律和法院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刑事损害赔偿原则”,等等。但是,俄罗斯1993年宪法对这些原则有的又进行了修改,赋予了更加科学更加民主的内容,有的进行了重新规定。与此同时,还新增加了一些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原则和程序。例如,关于无罪推定原则,原苏联1977年宪法第160条规定:“非经法院判决和根据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认为是犯罪和受刑事惩罚”,而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1993年宪法第49条,不仅对这一规定的文字表述作了重大修改,而且对这一原则的派生内容,也在本条内作了具体规定。把无罪推定原则规定为三项:“1.每个被控犯罪者在其罪名未经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证实和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所确认之前均为无罪。2.被告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3.无法排除的有罪的怀疑应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