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曾令良,男,1956年3月生,湖北省麻城市人。美国密执它大学法硕士(1986);武汉大学法学硕士(1987)、法学博士(1992);欧洲大学研究院博士研修生(1996-1997);伯明翰大学肯特法学院高级访问教授(2004)。现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兼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员等职。
主要著作有《欧洲共同体与现代国际法》(1992,独著)、《欧洲联盟与现代国际法》(1994,独著)、《世界贸易组织法》(1996,独著)《国际公法学》(2003,主编)《21世纪初的国际法与中国》(2005,主编)。主要译著有(英)布朗利著《国际公法原理》(2003,合译)。先后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上发表和宣读中、英文论文80余篇。
内容简介
本著作是由我主持并由我本人及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部分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共同完成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1世纪国际法的发展趋向及我国应有的理论与对策”的最终成果。
自立项以来,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先后就本项目涉及的内容在国(海)内外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或提交论文30余次篇),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应邀参加省部级以上立法研讨会或提交咨询报告近10次(份),出版相关专著2部。本书所反映的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本项目获得批准之后,2001年11月中国完成了长达14年之久的“复关”和“入世”谈判,终于如愿以偿成为WTO的正式成员;与此同时,WTO正式拉开了自成立以来的首轮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发展议程;2003年美英发动了震惊世界的对伊战争。新世纪初的这三大国际事件,无论是从国际法的发展来看,还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均具有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和意义。为此,本项目对部分内容作出适当调整,将研究重点和难点集中于21世纪初的伊拉克战争、多哈回合和中国加入WTO所涉及的诸多国际法前沿问题和中国应有的对策问题。出于同样的缘故,作为最终成果,本书的名称定为:《21世纪初的国际法与中国》。
全书分为四编,共二十四章。
第一编为“新世纪之初国际法发展趋势:宏论”。共分两章。第一章从国际公法的宏观角度,通过对现代国际法与国际秩序进行历史与现实的审视,对21世纪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应有建构作出了前瞻性的展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论述了如下重要观点:建立21世纪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一是必须切实增强国际法的规范作用,确立国际法在国际政治中的首要地位;二是必须使人类共同利益在国际法的价值取向上处于优先地位。第二章从国际经济法的宏观角度,在回顾20世纪国际商法主要成就的基础上,着重对21世纪国际商法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科学的论证,认为国际商法的“全球化”和“非国内法”特征将日益显著,国际商法的立法方法将以实证的方法为主、推理的方法为辅,国际商法的软法作用将更加突出,国际商法的协调性和均衡性将进一步加强,国际商法的领域将进一步拓展,国际商事诉讼制度可能获得突破性发展。
第二编题为“伊拉克战争与国际法:困惑与挑战”。美英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尽管战场上的战斗早已结束,但是伊拉克局势一直极为不稳,武装袭击、自杀式爆炸、劫持人质甚至人质斩首等恐怖事件频频发生;围绕这场战争合法性问题的国际大讨论也一直没有停止,其激烈程度似乎不亚于战争本身。本篇对这场讨论中出现的“集体自卫继续论”或“系列决议授权论”、“提早自卫论”或“预防自卫论”和“先发制人论”等合法论的背景、依据和观点逐一进行了审视和论驳;以联合国宪章为依据,从集体安全体制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角度,论证了这场战争在现行国际法上的非法性;剖析了“合法程度论”、“虽非法但合理论”和“变通有益论”等折中主义的蒙蔽性和危害性的实质。本篇的基本观点是,伊拉克战争给国际法带来的种种困惑自始至终伴随着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并且通过这场战争暴露得更加突出、更加尖锐和更加紧迫。伊拉克战争对国际法的含义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一方面,这场战争使国际法的价值和效用经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和重大挫折;另一方面,国际法的基本价值、生命力和进步性不应因这场战争而受到怀疑。当务之急是,认真反思和吸取这场战争的教训,坚持多边主义,摒弃单边主义,增强和完善集体安全体制的时代适应性、实际可操作性、决策与执行机构的代表性和集体行动的有效性。
第三编的主题是“多哈发展议程与国际法:泥潭与出路”。本篇首先探讨了WTO法在国际法律秩序中的地位:一方面,通过对社会基础、法律属性、效力依据等方面的比较研究,从整体上论证WTO法与一般国际法之间存在的共性;另一方面,通过对WTO一些实践具体考究,揭示它在法律的制定和效力依据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且对国际组织法、条约法、国际责任法、国际争端解决法等国际法的部门带来了新的变化或提出了新的挑战。然后,专题分析了WTO多哈回合因坎昆会议的失败而蒙上了厚厚的阴影,又因WTO成员,特别是发达国家成员,“移情”区域贸易协定和其他变数而前程未卜。为此,作者认为,要使多哈回合走出沼泽,必须认真吸取坎昆会议的教训,本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理念和“求同存异”的原则,坚持多边主义为主、区域主义为辅的全球自由化道路,坚决摈弃单边主义,始终围绕多哈回合的主旨——发展问题继续多边谈判和寻求协商一致。最终检验多哈发展议程是否成功,不在于多哈回合在时间上是否如期结束,在数量上缔结了多少协定,在与贸易有关的领域是否实现了拓宽。关键是依次要看多哈回合的主题——发展问题解决的程度;新达成的多边贸易协定是否有利于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纵横发展;作为全球贸易自由化的体制保障,WTO的运作是否将变得更加民主、透明和高效率。接着,本篇逐次专门阐述了多哈回合对国际发展法这一新兴部门法未来发展的意义,剖析了TRIMs协议、TRIPS协议和DSU谈判在多哈回合中遇到的问题,并就WTO框架下贸易与环境、贸易与劳工权益这些富有争议的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而且,为解决上述WTO及多哈回合面临的问题,作者分别提出了可供借鉴的建议,并相应地就中国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策略。第四编的标题是“国际法的发展与中国:影响与对策”,旨在集中探讨关系到中国切身权益的国际法发展中的若干重大问题。首先,本篇分析了祖国统一大业中涉及到的一些国际法问题,即香港参与国际组织活动的几个问题、澳门在国际法上的地位问题和国际法与台湾的承认问题。然后,专门阐述了国际法的责任制度的最近发展趋势,并就中国如何适应这种趋势提出了若干建议。接着,重点选择WTO的例外条款、保障措施、《政府采购协议》、区域协定和争端解决中的法律服务问题进行专题论述,有针对地揭示这些领域对中国的法律和政策层面所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的措施。最后,着眼于2l世纪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和中国在WTO的地位与作用,专门就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提出了建设性的论证意见,特别提出了创建WTO法商硕士学位的设想和呼吁WTO法律人才的制度创新。
参与本项目研究并为本著作撰稿的研究人员分别是(以篇章先后为序):
曾令良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序言、第一、三、六、七、九、
二十、二十一、二十二、
二十三、
黄志雄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第一、八章
左海聪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第二章
尹生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第四章
徐军华助理研究员(湖北省社科院政法研究所):第五章
钱薇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九章
冯洁菡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第十章
余敏友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第十一章
陈喜峰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法学院):第十一章
兰花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法学院):第十二章
李雪平博士(武汉大学WTO学院):第十三章
饶戈平教授(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第十四、十五章
范宏云博士(深圳市委党校):第十六
李寿平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第十七章
陈卫东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第十八章
姚艳霞博士(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第十九章
由于本著作研究的内容属于2l世纪初中国与国际法发展的前沿理论与实践问题,面广度深,很多问题争议颇多、尚无定论,甚至处于探讨的初级阶段,书中必定不乏有待商榷的观点甚至错误;又由于本书的撰稿人手笔各异, 尽管主编作了一定的统筹工作,全书的风格难免欠缺协调性,恳请理论界和实
务界的同仁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