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大事记》采取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以编年体为主的体例。既按时间顺序排列,又兼顾事件的完整性,对同属一事件的作适当集中,时间跨度小的在三个条目内记述完毕,,时间跨度大的则分多条记述,两个历史阶段相交的事件则分别性质记入相关阶段。记事采用公历纪年,详其月、日。期相同的,均标同日或同月;无月、日可稽,则编排于适当位置。
本大事所记地域范围,以潮汕地区分立三市以前的汕头地区为主,民主革命时期有关的历名辖区和边界县适当顾及。党、政、军、群、统的组织沿革及其负责人名录,又有《中共汕头地区组织史资料》详加记述,本书只记及党、政、军县、团正职,以免重复。所记的地史、组织机构、会议名称、部议番号、职务称谓,均沿用历史提法。组织机构重复出现时采用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