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权哲学是黑格尔哲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国内学者对此研究甚少。本书第一次系统阐述了黑格尔法权哲学的概念、体系、形成、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其影响。作者指出,法权哲学实为黑格尔关于公民权利、国家权力及两者关系的学说,它有四个基本原则,其中国家理念至上原则的确立奠定了法权哲学及其一系列问题的基调,使法与自由、人格、财产、契约,权利与义务,个人、市民社会与国家等问题都在国家理念中得到解答。作者将法权哲学置于西方法哲学传统中加以分析,充分肯定了法权哲学在整个西方权利理论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贡献,并比较研究和分析了中国现代社会前缺乏严格意义上的法哲学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