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定名为“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是一个人文地理概念。主要指同一个文化源流的欧美国家和地区。“法律思想”是与法律制度相对应的概念,泛指人们对法律的认识、观念、理论和学说。故本书涉及的学科应属理论科学的范畴。“思想史”研究人类思想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故本书涉及的学科又属历史科学的范畴。总之,“西方法律思想史”是研究西方国家法律思想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是介乎于理论科学与历史科学之间的连缘学科,具体讲它是法理学与法制史学之间的一种中间学科。所以本书安排成以历史为线索以理论为核心的纵横交错的结构体系。以历史为线索为的是脉络清晰、层次分明;以理论为核心为的是充分表现内容的全面完整、具体准确。
本书主要作为法律专业本科教材而编写的,其要旨与特色有四点: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2、坚持史论结合、评介结合的原则。3、坚持突出本专业的特色。4、坚持学术性与通俗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