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俊肖,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兼职教授、律师。196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担任法院审判员及公安预审员。1995年经北京市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授予法学教授任职资格。历任干部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矿管系副主任、教学部主任等职。1996年被聘为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1997年被国土资源部(原地质矿产部)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1997—2000年被北京聘为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1998年被干部学院评为法学学科带头人,2003年被清华大学聘为兼教授,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教学委员会委员。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环境法和资源法两篇,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概述、环境保护法概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环境标准和环境监测制度、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水资源法、森林资源法、草原资源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海洋资源法、国际环境资源保护法等。
本书可供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旅游专业、环保专业相关专业的师生阅读,也可供环境与资源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