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名曰《市场经济企业立法观》,顾名思义,它提示本书内容上有以下特点:
本书所论乃企业法问题,且重在法创制,显然也涉及法的实施。
本书重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立法,而非指其他社会经济形态和经济体制下的情形。经济体制的演变;体制转轨,企业立法大异其趣,这是本书论述的重点之一。
本书所谓立法观,表明重在对法制价值,立法理念与基本原则等理性问题的深层思考,燕需从法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多测面进行观察分析。旨在探求企业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应用明确的上些基本观点,其目的还在于指导立法的完善,并使之在实施中有效发挥调整功能。本书不想接受此种命运安排,有意“脱离实际”来作些“主观抽象”。
本书所论不限于企业的组织与活动法,还包括国家对企业的经济调节法、行政和社会性管理法等,即从部门法来说,涉及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部门,是从多个部门法的结合上加以论述的。企业不仅是重要的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主体,也是其他社会生活的重要主体,它们必然要参与多种社会关系,受多种法律部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