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2005年8月全国爱卫会重新组织修订颁布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新标准在适当提高对基础设施指标要求的同时,进一步强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突出了对公共卫生和卫生防病工作的要求,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新的考评管理办法增加了评审的透明度,重申了分级管理的原则,强调了“国家卫生城市”不搞终身制,进一步完善了考评和管理机制。
为了帮助各地学习和掌握新标准,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在广泛听取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希望各级爱卫会和开展创建活动的城市,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创建水平。
我相信,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广大群众的热情关心和积极参与下,经过各级爱卫会精心组织,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必将继续深入、全面发展,为落实科学发
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提高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卫生防病工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