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中国 - 财经商业新媒体
读书
正在读取登录信息...
图书详细信息 推荐图书 | 最新书评
合同损害赔偿中的信赖利益

作者:L.L.富勒 小威廉 R.帕杜 韩世远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年12月
个人简介

内容简介
  富勒(Lon L.Fuller,1902—1978)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曾先后任教于俄勒冈大学、伊利诺斯大学、杜克大学,最后三十年在哈佛大学教授合同法和法理(任卡特法理学教授),1972年退休。在法理学领域富勒作为战后新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闻名于世,其主要法理学著述有:《美国的法律现实主义》(1934年)、《法律在探讨自己》(1940年)、《法理学》(1949年)、《实证主义与对法律的忠诚:答哈特教授》(1958年)、《人类的目的和自然法》(1958年)、《对内格尔教授的答复》(1958年)、《法的自相矛盾》(1958年)、《法的道德性》(1964年初版,1969年修订版)、《法的虚构》(1967)、《作为社会控制的法律和作为人类相互关系工具的法律》(1974年)、《社会秩序的原则》(1981年,由Kenneth I.Winston编辑,杜克大学出版社出版)等。在合同法领域,除本文之外,富勒的《对价与形式》(1941年,《哥伦比亚法律评论》)一文也非常出名,他还编著有合同法教科书(1972年第三版中曾加入“合同的作用”一节,后被收入其逝世后出版的文集社会秩序的原则))。发表此文时,富勒为杜克大学法学教授;帕杜(William R.Perdue,Jr.)为杜克大学法科三年级学生。此文影响及于美国《合同法重述》第二版的修订,被法恩斯沃斯(E.Allan Famsworth)评价“引起了对合同救济问题的广泛的再检讨”;阿蒂亚(P.s.Atiyah)则认为该文“无论如何,在普通法世界的全部代合同法学术中,大概已成为最有影响力的一篇论文。”
发表书评
本书标签
为此书添加标签:(多个标签用空格分隔)
图书购买信息
请对此书作出评价
请您登录后为此书评分



目前还没有人对此书评分
新书快递
广东联合出版公司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时代光华 | 人民邮电出版社 | 文汇出版社 | 中国经济出版社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中信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 作家出版社 | 湛庐文化 | 长江文艺出版社 | 华章经管 | 经济日报出版社 | 中国城市出版社 | 财政出版社 |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 新星出版社
重庆出版集团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中资海派 | 电子工业出版社世纪波公司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道中财富 | 含章行文 | 同舟人文化 | 华章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