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明史》的确有较多的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编排得当,被认为是宋、金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史著。其次,史料较为丰富,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实录”而外,尚有邸报、方志、方集和大量私家史乘。第三,叙述事件有时也能持论色允,秉笔直书,如对参考价值。第四,体例上有新的创造,如在列传中专列了“阉党”、“流贼”和“土司”三目。尤其是《土司传》专写西南少数民族的情况,保存了大量的珍贵资料,现今国内少数民族的历史,大半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此外,《明史》其他部分篇章,也为后人保存了不少可贵的史料,如《刑法志》对中明代特务机构厂卫的叙述等,都是助于后人这对段历史的考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