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徐杰舜,1943年生于湖南零陵,祖籍浙江余姚、1965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现为广西民族学院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民族学院民族学报编辑部主任,兼汉民族研究中心主任,并为中国都市人类学会、中国民俗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民族理论学会、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中国民族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中国百越史研究会理事,广西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广西高教学会学报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美国《社会学与人类学》杂志编委,中山大学、云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兼职教授,广西右江民族师专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代表作是《汉民族发展史》、《汉民放历史与文化新探》、《中国民族史新编》主编《汉族民间风俗》、《雪球——汉民族的人类学分析》等。1993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广西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称号。
内容简介
风俗史研究所以长期处于沉寂的状况,我想不外有两个原因:一,写文化史的人在学理上没有认识到风俗的发生和嬗变是如何影响着一个民族的文化的发展和进程,故而忽视对风俗及其变迁的研究;二,写文化史的人因眼界狭窄,缺乏风俗学和风俗史的学养,只好避而远之。这是历史所使然的。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参考了和吸收了前辈和同辈学者的合理见解,提出了这样的一系列概念和原则:“风俗是在一定社会中,被普遍公认、积久成习的生活方式”,“被模式化了的生活方式”;而且把作为“社会人群所约定俗成的、模式化了的生活方式”的风俗,区分为(亦即限定于)生产、生活、礼仪、岁时、信仰、社会六大部类;特别是提出了:“风俗文化是每一个族群或民族、国家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分民族、族群的主要标识之一”,“风俗史是国家、民族或族群形成、发展和变迁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这些问题上的立论,在学理上的阐述,使风俗学和风俗史的研究又有了新的进展:不仅厘定了风俗史叙述和论列的对象,而且确立了风俗在民族、族群和国家识别上的地位,以及风俗史在历史学、特别是在文化史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