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我国证券市场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历经风雨,让人牵挂,投资者利益保护及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建,更是为世人所关心。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启了证券投资者司法救济的通道。近一年来,各地法院先后受理了近900起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不久前,彭淼秋诉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卢万兴等13名原董事和2名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案,及11名股民诉原红光实业公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总算尘埃落定,但也均是以庭外和解和调解的方式得以终结。之所以数百起虚假陈述案件中,进入实质性审理者寥寥无几,即便是结案的两起,也只能以非判决的形式加以解决,其根本原因在于:首先,现行证券立法对证券市场民事责任没有完善系统的规定,没有对证券欺诈行为进行系统的调整;其次,由于证券市场建立时间很短,理论界对于证券欺诈民事赔偿责任的研究极为薄弱,无法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有鉴于此,我们产生了就当前证券市场上比较典型的纠纷案件加以整理、分析和评判的念头。当然,目前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编写本册子的目的,并不仅仅局限成案的分析,随主要地是想为证券民事责任机制的建立提供一定的立法与司法鲤议。所以,如果说与一般的案例分析有所不同的话,就是这本册子更加注重学理的分析和探讨。
在编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问题远没有想像的那么容易和简单。由于时间有限,因此,我们的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离预定的目标存在着极大的差距,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只能算一个很不理想的小册子。这本册子主要是由张焰、陶光辉收集资料和执笔。由于目前资料及研究能力所限,本书定存在不少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