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及人们法制意识的提高,对司法鉴定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司法人员或当事人在提请医学鉴定时,除要求明确原发性损伤程度外,还要求对损伤后出现的疾病及与损伤的关系加以判定。为了满足这方面鉴定工作的需要,提高鉴定结论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作者通过查阅大量的国内外经典著作、文献资料,结合多年的医学及法医学实践经验,针对损伤性疾病、损伤与疾病的关系及在鉴定工作中的难点与疑点,编写了此书。
本书从医学及法医学角度为医学鉴定工作者系统地介绍人体各系统损伤性(后)发生的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损伤与疾病的关系,主要涉及损伤与内科疾病,损伤与外科疾病,损伤与生殖系统疾病,损伤与皮肤疾病,损伤与精神疾病,损伤与眼耳鼻咽喉疾病,损伤与口腔疾病,损伤与肿瘤,损伤与心身疾病等因果关系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