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关于乡村旅游的概念,国内有学者将其定义为,乡村旅游是以乡村社区为活动场所,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生活风情和田园风光为对象的一种旅游类型。它是将农业生产、农业生活和生态环境三者合为一体进行旅游开发,其基本形式是凭借城市周边地带的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和农业资源,面向城市居民开发的集观光、旅游、科普、健身、娱乐为一体的乡村观光活动。2005年7月,应衡阳县人民政府之托,主持承担该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从旅游区位和旅游资源互补的特性来讲,衡阳县作为“南岳衡山的后花园”(大南岳的后山区位,与南岳宗教文化互为补充的生态休闲文化和名人故里文化),旅游总体规划的重点应该放在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上。由于两项规划的主体发展方向是基本一致的,于是,编者一边进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一边研究该县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最后,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基本打通,这是一项很好的尝试。虽然很难说这种尝试是否属成功,但是,编者还是希望把这项工作成果整理出来,以就教于各位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