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杜军,男,1963年11月生,四川苍溪县人,1985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后留校任教,1995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主要学术著作有:《离婚论》、《土地管理法学理论与实务》、《怎样处理房地产纠纷》、《计算机法学》(合著)、《狱政法律问题研究》(合作)、《罪犯行为学》、《出狱人保护》等;公开发表“土地租赁权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格式条款研究”、“旅游合同研究”、“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救济”、“土地犯罪研究”等学术论文三十余篇。
内容简介
格式合同又称为标准合同、定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相对方只能对该拟订好的合同概括地表示全部同意或者全部不予接受,而不能讨价还价进行协商的合同类型。格式合同普遍地出现于当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在生活消费领域,储蓄存款、保险、公房租赁、水电供应、车船飞机运送、邮政电信服务、旅游服务等格式同在我国方兴未艾,与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当我们这些被称为“上帝”的弱者走进银行、保险公司或电讯公司等服务机构时,等待我们的是那些早已印好了的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