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新现象和老问题总是与法的适用相伴而行,《刑法》的适用也不例外:新老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对法律条文的精当理解和对刑法理论的牢固把握。
《刑事诉讼法》适用问题的研究在我国相对成熟,有大量相关的文章和著作,本报告并未选取当今《刑事诉讼法》适用中的热门问题,而是选择了几个受到关注较少、但又与检察业务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从选材角度看,切中热点的做法无可厚非,但像本报告这样的另辟蹊径做法更值得欣赏。这是该报告的第一个优点。该报告的第二个特点是论证充分、言之有物。在每一部分的论述中,报告首先对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提出解决的对策,很好地克服了观点堆砌但没有论证说理的常见弊病,这使得报告的立论既有说服力又不乏启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