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鲁篱,1970年生,四川宜宾人,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法博士,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全国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40多篇,其中有10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主持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多项,多次获首部级科研成果奖。
黄亮,1980年生,四川成都人,现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攻读研究生,曾在《财经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
程乐明,1979年生,山东泰安人,就职于山东银监局泰安公局,经济法硕士,曾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多篇。
内容简介
本书分六章阐述了金融公会自律管理存在的合理性和金融公会自治权的内容,对世界主要金融业自律管理的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探讨了金融业自律管理机制的设计和实现,并对中国金融业自律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反思.本书认为,自律是稳定和发展金融业最本质和最基础的结构性条件金融业自律组织的规章制定权、非法律惩罚权和争端解决权就故里到充分尊重、同时也应通过国家、社会和文化三方面的认同强化自律组织自身形象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