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1996年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技综[1996]40号文)的安排制定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农村无人值班变电所在小型化变电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技术性能有了很大提高。全国相继建成了一批具备不同特点的小型化无人值班变电所(以下简称无人值班变电所)。为了指导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设计、设备选型及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国家标准GB 50059-1992《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DL/T 5078-1997《农村小型化变电所设计规程》等现行标准而制定。
本标准要求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建设应以选用具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自动化保护和控制设备为前提,在实现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并达到实用化验收的条件下实施。对尚没有实现县级调度自动化的单位,新建的变电所也应按无人值班变电所进行设计,投运时应具备无人值班的条件,完全由自动化设备完成无人值班的功能,也可委托当地供电部门派出的管理单位代为监护。
本标准作为我国县级电网无人值班变电所建设的指导性标准,制定过程中吸收了一批试点工程的设计、运行经验。标准中与农村小型化变电所设计规程内容稍有重复,但已力求简化或直接引用原标准。本标准重点突出的是:远动和通信,继电保护和二次回路,一次设备的选择、配置等,使本标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满足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的要求。
县级电网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设计应执行本标准,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应执行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本标准由原电力工业部农电发展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