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明良,1966年8月出生,四川人。1983-1987年本科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1987-1991年任职为四川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1991-1998年硕士和博士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博士毕业后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直至2002年2月,职务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经理。曾任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现任上海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明良先生长期研究民商法律制度,尤其对公司法、证券法和并购重组方面的法律制度有独到的见解,出版和发表了大量的专著及相关论文。此外,李明良先生还具有丰富的证券、公司法律实务和资本市场经验。
内容简介
本书从期货市场的法律特征和期货交易流程入手,较全面地研究了期货市场的风险种类、特征,较系统地分析了诱发期货市场风险产生的因素,以比较研究的方法论证了我国与其他国家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机制,并从相关案例分析入手,总结了我国多年来期货市场风险控制的经验和教训。还就完善并改进期货交易、期货结算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提出了看法,并就期货交易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研究。应当说,这本书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是近年来研究期货市场不多见的优秀著作。
法律的功能主要在于“定分止争”,邓对法律关系主体进行权利义务分配。因此公平、正义应是期货立法首先应取的价值。我们在设计期货市场风险控制的法律机制时,不仅应考虑到法律的完备性,还应考虑到期货市场的效率问题。我们设计期货市场风险控制的法律机制,不是要建立一个无懈可击的法律制度来消灭市场风险,而是要建立一个制度来将风险降低至最小,使之不会波及到金融市场的其他领域。因此,法律机制的建立就应该在制度的有效性与制度施行的效率性之间进行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