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华北、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公司系统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为推动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县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县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县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县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依据(试行)》(以下简称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自即日起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强对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领导,落实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扎实地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
二、要认真组织对办法、标准和依据的学习培训,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充实标准和依据,确保工作质量。
三、各网省公司要按本标准的规定,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树立国家电网公司县供电企业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典型,创造并总结好经验、好办法,全面推动农电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