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战略目标,确保南方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要求,科学地建立和健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体系,规范发电厂在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保障人身健康、保障清晰安全的工作环境等而采用的各类设施的要求,提高发电厂运行管理水平,同时体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总体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并考虑现行设备的实际运行要求而提出,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发电厂。
标准中涉及企业VI部分参见《中国南方电网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变电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学军、刘有国、吴莪、方珂。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