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结合华北电网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措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机网协调事故措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措施》,现予以颁发。
基建、扩建、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规定。已运行的厂站,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逐步实施。
请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直属各发供电单位、直管各施工单位,华北各网省(中)调直调并网发电厂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各科研、制造及设计部门亦应严格执行。
本规定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还应结合原有反措文件,认真做好反措实施工作。原有反措与本规定有冲突的内容,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华北网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