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教材是面向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教学而编写的。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它担负着阐述法的最一般原理,培养法的精神,训练法律思维方式的重要任务。自20世纪70年代末恢复法学教育以来,法理学一直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和基础课程受到重视,多年来也形成了多种教材,法理学课程的基本体系和基本内容似乎已经定型。然而实践中,法理学又是教师和学生公认的一门难讲、难懂的课程。之所以教师和学生都觉得难,分析起来大体上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法理学所阐述的是法学最一般的、基本的原理,而其他课程必须建立在法理学所阐述的原理基础之上,因此法理学的开课时间总是一年级,其教学对象是没有法律基础知识的新生。这似乎构成了一个悖论,有了对法的基础理论的了解,才能有学习其他法律课程的基础;而抽象的法的基础理论是从其他课程所阐述的法的具体知识中提炼出来的,因此对抽象的法的基础理论的掌握,又有赖于了解其他较为具体的法律知识。如何打破这一悖论,许多学者都在探索。二是作为基础理论课程,法理学的教学内容本身必然具有理论性和抽象性,相对于部门法而言,其内容和思维角度都与社会生活的距离更远一些,因此理解上会有一定的难度。笔者们编写本教材一是希望能在打破上述悖论上做一点努力,二是希望在拉近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上做一点努力,希望使学生认识到,抽象的理论也是生动鲜活的而不总是灰色的和板着面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