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胡德胜,男,1965年10月出生,河南汲县人。现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英国邓迪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
1988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先后在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工作。1992年底开办合伙律师事务所。1995年9月起执教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同时从事兼职律师工作。2001年10月赴英伦留学。长期进行经济学和法学研究,具有经济师和律师资格,主要涉猎领域有国际法、金融票据法、公司及投资法,善于从经济和法的融合角度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
内容简介
银行汇票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票据。设计它的初始动机或者目的,是解决购货人到异地购货但是否最终向拟定的供货人购货付款、货款金额到底多少不能确定的付款问题而设计的一种票据。就实质来讲,它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特有的金融产品。但改革开放初期的产生背景决定了其制度设计上的先天不足。我国需要发展银行汇票的商法理论。
本书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票据法律制度的沿革及国外票据和票据制度的发展历史,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指出了银行汇票法律制度在法律规定上及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在阐述票据的流通性、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等基本原理及变式汇票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和发展银行汇票的商法理论的构想以及完善银行汇票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笔者期望,本书的出版能对我国银行汇票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