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丽丽女士,现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主管工行的公司及机构客户业务、国际业务、海外业务、人民币及外币资金融通、交易、债券投融资和资产负债管理等业务,还负责管理工行的法律事务。同时,她还任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APEC Business Advisory Council)中国代表,APEC世界妇女领导人组织(APEC Women Leaders Network of the World)成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董事、国际商会执行局委员、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王丽丽女士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首批国际融资专业人员之一,曾长期在中国银行工作,从事外汇交易、资本市场融资、衍生产品和信贷、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并任加拿大中国银行董事长、香港盐业银行董事长。
王丽丽女士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并在英国伯明翰大学获国际金融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张炜 199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同年进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现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博士后工作站指导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长期从事银行法律工作,专业涉及银行经营管理及金融法、民商法、合同法、经济法、公司法、法律诉讼和仲裁等领域,对银行业务运作与法律风险控制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
内容简介
本书充分反映了当代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品种的新发展,立足于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发展的实际,对具有前沿性的工具、品种和制度给予了评介,重点对国际贸易融资、国际结算、饱满理财等国际业务及其法律风险控制问题进行了探讨,尤其突出了对进出口押汇、国际保理、福费庭、提货担保等业务的阐释。
本书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第一手资料,对业务规程进行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和分析,关注操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针对我国法制环境,分析国际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提出了控制法律风险的可行性对策;借鉴国外银行业的先进经验,结合国际贸易,金融规则,从法律的角度,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发展作出了前瞻性分析与论述。
本书的写作体现了银行法律工作者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问题的思考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