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次局部修订是在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I211—99)的基础上,对第4.8.10条和附录A进行的修订,内容包括航道边坡坡度和设计船型尺度。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I211-99)自1999年实施以来,对我国沿海港口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港口建设技术和造船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该规范中的航道边坡坡度和设计船型尺度已不能适应目前港口建设的要求。为此,交通部水运司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和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对《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的航道边坡坡度和设计船型尺度部分进行了局部修订。本次局部修订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吸收了国内外港口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有关科研成果,经广泛征求意见修订而成。
本次发布的局部修订内容替代《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中的第4.8.10条和附录A的条文及条文说明的内容,并与《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99)的保留部分配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