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GB/T 18015《数字通信用对绞或星绞多芯对称电缆》分为20个部分:
——第1部分:总规范;
——第11部分:能力认可 总规范;
——第2部分:水平层布线电缆分规范;
——第21部分:水平层布线电缆 空白详细规范;
——第22部分:水平层布线电缆能力认可 分规范;
——第3部分:工作区布线电缆分规范;
——第31部分:工作区布线电缆空白详细规范;
——第32部分:工作区布线电缆能力认可 分规范;
——第4部分:垂直布线电缆分规范;
——第41部分:垂直布线电缆空白详细规范;
——第42部分:垂直布线电缆 能力认可 分规范;
——第5部分:具有600 MHz及以下传输特性的对绞或星绞对称电缆 水平层布线电缆 分规范;
——第51部分:具有600 MHz及以下传输特性的对绞或星绞对称电缆 水平层布线电缆 空白详细规范;
——第52部分:具有600 MHz及以下传输特性的对绞或星绞对称电缆 水平层布线电缆 能力认可分规范;
——第6部分:具有600 MHz及以下传输特性的对绞或星绞对称电缆 工作区布线电缆 分规范;
——第61部分:具有600 MHz及以下传输特性的对绞或星绞对称电缆 工作区布线电缆 空白详细规范;
第62部分:具有600 MHz及以下传输特性的对绞或星绞对称电缆 工作区布线电缆 能力认可分规范;
——第7部分:具有1200 MHz及以下传输特性的对绞对称电缆 数字和模拟通信电缆 分规范;
——第71部分:具有1200 MHz及以下传输特性的对绞对称电缆 数字和模拟通信电缆 空白详细规范;
——第72部分:具有1200 MHz及以下传输特性的对绞对称电缆 数字和模拟通信电缆 能力认可分规范。
本部分为GB/T 18015的第4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1156—4:2003《数字通信用对绞或星绞多芯对称电缆第4部分:垂直布线电分规范》(英文版)。
考虑到我国国情和便于使用,本部分在等同采用IEC 61156—4:2003时做了几处修改:
——本部分第1.2条引用了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而非国际标准;
——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本部分代替GB/T 18015.6—1999《数字通信用对绞或星绞多芯对称电缆 第6部分:垂直布线电分规范》。
本部分与GB/T 18015.6—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补充了相时延及时延差的要求(1999年版无;本版的3.3.1.1、3.3.1.2、3.3.1.2.1);
——补充了电缆远端串音要求(1999年版无;本版的3.3.5);
——补充了输入阻抗和拟合阻抗的要求(1999年版无;本版的3.3.6);
——补充了回波损耗和结构回波损耗的要求(1999年版无,本版的3.3.7)。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东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兆龙线缆有限公司、西安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科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孟庆林、吉利、徐爱华、周红平、刘根荣、巫志。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015.6—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