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03年9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以法人为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是改革工作的重点,各试点省(区、市)农村信用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别进行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试点。目前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1家,农村合作银行44家,其中北京、上海组建了一级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天津组建了两级法人的农村合作银行。由于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成立的时间不长,机构组建、监管的规章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为便于各监管部门和农村信用社熟悉和掌握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程序,监管要求及股份制银行的监管标准。在机构准入中依法合规,规范运作;在监
管中实施分类监管,防范风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将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出台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相关的规章文件以及银监会已出台的股份制银行监管规章进行汇编,编辑了《农村合作银行监管法规手册》,供大家学习查阅,力争提高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依法监管水平,确保实施审慎有效的监管,全面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