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肖永平,1966年2月出生,1984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1993年博士毕业;1996年出版专著《中国冲突法立法问题研究》,引起学术界关注;1997年被破格晋升为教授,1998年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是当时法学界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 成就的取得源于执着追求。18岁时,肖永平顺利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实现了自己踏入法学院校的夙愿。他十分珍惜求知的机会,刻苦攻读、广泛涉猎,连续三年成绩稳居全校第一。其后,他又凭着优异的成绩开始在武汉大学攻读国际私法硕士,两年后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十年磨一剑,近十年的高校求学生涯使他对自己的前路做出了新的选择——留校任教。从此,“学者”成了别人对他的称谓,学术成了其生命的内核。自任教以来,肖永平共主持了4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参加了1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出版了《国际私法原理》、《肖永平论冲突法》、《冲突法专论》、《中国仲裁法教程》等6部个人专著,主编了《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研究》、《内地与香港的法律冲突与协调》、《展望二十一世纪国际法的发展》等10余部教材、著作、论文集,并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等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120余篇。他的多项学术成果获得武汉市、湖北省、司法部、教育部等级别奖励。他本人曾获霍英东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奖,首届珞珈青年赤子奖,教育部首届优秀青年教师奖等近10项奖励。课堂上的肖永平旁征博引,是诸多学子心目中理想的研究生导师。科研和教学上的成功并没有让肖永平满足现状、止步不前。他不负母校的重望,以朴实、严谨的作风不断锤炼着自己的思想和研究成果。肖永平多次出访国外,致力于与国外学界同仁进行交流和合作研究。1998年访学哈佛时,他以扎实的学术功底赢得了美国法学界人士的尊重,被邀请赴纽约、华盛顿等地作学术报告。在巡回报告过程中肖永平拓宽了视野,获得了新的创作灵感,访问间隙即推出自己的又一成果——论文《大陆与香港的法律冲突与协调模式的选择》,发表于《美国比较法杂志》。扎实的学术功底和一次次出访的受益使肖永平拥有了独特的视角,形成了鲜明的学术风格。 肖永平主张,新一代学者要实现发展与重构国际私法学的目标,须在人文积淀与研究方法上不断开拓,并力求掌握现代科技知识。他认为,独特的国情为每一个有强烈民族情感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学家提供了肥沃的研究土壤,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学体系是法学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任务。现今,作为武汉大学国际私法学者,身兼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武汉商会调解员等职的肖永平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但仍一如既往地在国际法领域里笔耕不辍。
内容简介
在过去的20多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中国法学教育的规模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法学教育质量并没有得到同步提高,甚至有下滑的趋势。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我国法学院现有的不太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对于国际私法的教学来说,情况更不容乐观,本人曾在给我校法律硕士班讲授国际私法课前作了一个调查,间那些正规法学本科毕业生还记得多少国际私法知识,许多人除了依稀记得反致问题以外,对其他知识则没有什么印象了,更不用说利用国际私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这恐怕也是我国司法部门和立法部门长期忽视国际私法制度和规则的重要原因之一。我自1993年博士毕业后一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及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除了在国外做访问学者期间,我每年都站在本科教学的第一线,对法学本科教学有一些思考和体验。原计划在50岁的时候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和研究心得写一本国际私法教材,但在2001年我35岁的时候,有两件事情催生了这本可能不太成熟的教材:一是我在主持研究湖北省和武汉大学的教学改革项目"基于多媒体开展国际私法教学的理念、模式和方法"以及教育部的“《国际私法》网络教材"建设时,需要对自己近十年的教学心得进行总结和提炼,本书后面的附录就是我的初步总结,建议本教材的使用者先看看我所提倡的教和学的方法。二是法律出版社的教育出版中心主任丁小宣先生约我写一本从形式到内容都有所不同的《国际私法原理》,这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经过多次讨论
:我谨慎地答应在2002年年底完成书稿,尽管有经过多次修改的。讲义作基础,但实际写起来,我发现仍有相当的难度,我的交稿日期便一拖再拖下来。我要衷心感谢丁小宣先生和法律出版社的宽容,让我比较从容地完成了这部教材的写作,并以最快的速度让她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