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与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部合同法,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家经济、技术和涉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三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有些规定不能完全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经济合同法》以后,就开始着手起草制定一部崭新的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一项新的成果,必将对我国跨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建立完善的合同制度,规范合同行为,协调合同关系,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合同作为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基本形式,是公司、企业实现专业化协作和加强横向经济联系的重要纽带,是实现生产经营目标和连接产、供、销、运的重要桥梁,是扩大对外经济、技术贸易的重要工具,也是推进公司、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切实加强经济核算制的重要措施。因此,任何公司、企业都离不开合同。但合同这种形式,由于自身特点,或制度不完备,或经营者疏于注意,很容易被少数投机者、不法者所利用,设置各种合同陷阱和骗局,进行各种合同欺诈甚至违法犯罪活动,使国家和公司、企业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作为市场经济重要主体的公司、企业应切实完善合同制度,认真加强合同管理,注意学习和掌握新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订立、履行的各项规则,采取事前担保、事中保全和事后救济等各项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目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