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本讲二十组,每组因袭原论二十篇篇目,不再另分阶段,致涉分歧。
二、本讲二十组,每组先列经文,并附音读,取便讽诵。以下分为“篇义”、“章旨”、“通论”、“文法检讨”四部。“篇义”摘采《邢疏》及各家讲解,揭示一篇要义,及先后次第,并附己意;使学者于每讲开始,先得要领,以便纵览全局。“章旨”则多采明清诸儒讲解;因明清两代以八股文取士,诸儒讲学,有时兼顾行文,于经文旨趣,体会逼真。各校学生研究此科,多系初涉津涯,得此循诵,较易窥见一章主脑。“通论”则取一篇中之同性质、同意义者,类比为论;使学者得到一篇中之系统知识。各章疏释,先本常解,说明大意;然后征引一二古说,借供探讨。至所引各说,不立门户,而多折中以清儒刘宝楠之《论语正义》。因其为近代一部极充实明备、脍炙人口之《论语》著作。“文法检讨”则专从篇章组织上从事探讨,比较为论;使学者于此,感发一些文学兴趣。前译东邦《四书研究》,其《绪论》云:“完全四书研究,必以文学研究与思想研究相辅为归。”本讲“通论”之部,则注重思想方面之研究;“文法检讨” 之部,注重文学方面之研究。此亦“取法贵上”之意,至云完全,则吾岂敢。
三、本讲着重讲明义理,期于学者人格锻炼有补。其有涉及名物象数之处,只 期通晓大义,不再琐琐考证,致涉繁细。
四、往见宋儒伊川之在经筵,每拾一题,必引古证今,极尽旁敲侧击之能事,实 于世道人心有补。东儒牧野谦次郎讲经亦然(见日本东洋文化)。本讲格于定程,将于二十讲中举全部《论语》而通其大义,势不能再规及时事。只于讲授之余,感触现事,随时发为议论。讲内只及本义而止,不再牵涉其他。
五、本讲于单字音义、难句剖析,以及文义贯讲,虽亦采录各家注解,而缺略容有未免。因已责令学者先取通行讲本,从事预习;所有缺略之处,想当无大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