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曾经读过一篇讨论有关续写作品是滞侵权的文章。该文的核心观点是续写作品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否则会妨碍文学艺术的发展。但是这篇文章却并没有搞清楚与其题目相关的两个关键性问题:(1)判断两篇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法律标准是什么?续写作品是滞构成原作品的实质性相似?(2)在续写作品与原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情况下,何种情况下续写作品可以授引“合理使用”进行抗辨?在没有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的情况下,笼统地谈著作权法妨碍文艺发展毫无意义。否则一切侵权行为都有了借口。卖盗版的完全可以说鉴版使贫穷的孩子有了学习的机会、提高了亿的生活水平和质。这无全不是法学的思维和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