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著名法学教授彼得·古德里奇曾说:“学习法律的第一要务是学习法律的语言,以及与之相箱的、使得该语言知识能够在法律实践中得到应用的语言技能。”“法律语言学”便是这样一门课程,它架于法律和学语言之间,是一块兴起于法学和语言学之间的交叉地,正焕发出勃勃生机。本书正是对“法律语言学”这一迅速崛起的研究领域在国外的总体情况的全面介绍,特别是:(1)对语言与法律问题提供了一种完整的、全面的理论化理解;(2)提供了许多有用的、来自于真实的法律语境和文本的例子;(3)讨论了在法律面前处于不利地位的语言根源,尤其是对少数民族的人们、儿童和受到虐待的妇女而言。所有这些都足以让读者充分领略到这一年轻学科的独特魅力和光明前景。笔者相信,随着法律语言的重要性为更多的人所认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法律语言的学习和研究队伍中来,本书作为法律语言学的经典入门之作必将受到广大教师和学生、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律语言研究者的喜爱,引领他们步入法律语言学的殿堂。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介绍的主要是英、美等英语国家的法律语言研究,由于语言、文化上的差异和法律制度、法律实践的不同,书中述及的问题、使用的方法和得出的结论有些不一定适合中国的国情,敬请各位读者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