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的安排制定的。
沥青混凝土作为一种建筑材料,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在国内外已逐步被应用于各种水工建筑物。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和发展,沥青混凝土应用技术已经趋于成熟。在我国,沥青混凝土应用于大型水工建筑物的有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三峡工程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冶勒水电站及尼尔基水利枢纽等工程。随着这些工程的成功应用,沥青混凝土技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为了适应我国水电水利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国内外同类标准的发展相协调,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在本标准制定过程中,既吸取了国内外相关标准中适合水工沥青混凝土的有关内容,又突出了水工沥青混凝土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