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二至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广州市城建档案馆和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的。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的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的有关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有关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电子文件的代码标识、格式与载体,建设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建设电子文件的整理、鉴定与归档,建设电子档案的验收与移交,建设电子档案的管理。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