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安排进行修订。
与DL/T33—1993版相比,有如下主要变化:
——名称改为“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技术要求(第4章)增加了终端分类和型号命名;功能项目进行了分类和补充,并分为功能配置(4.9节)和功能、性能要求(4.10节)两条;电磁兼容性要求(4.1l节)增加了辐射电磁场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
——试验方法(第5章)的试验条件(5.5.1条)中的相对湿度按GB/'I’242l—1999改为25%~75%;专用无线电台性能试验主要参考了GBfT 166ll一1996的试验方法(第6章);电磁兼容性试验(5.8节)参考了GB/T l7626系列标准,并对结果判定作了较详细描述。
——检验规则(第6章)的抽样方案(6.3.2条)在保持不合格质量水平的条件下,由二次抽样方案改为一次抽样方案。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系统管理及其信息交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