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安排制订的。
随着水力发电事业的迅速发展,设备质量和自动化水平日益提高,以及水电站生产管理体制变革,对水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在DL838—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基础上,总结水力发电生产管理经验,运用过程管理思想,强调持续改进理念,结合水电站设备检修特点,编写了本标准。旨在进一步提升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水平,提高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的符合性、有效性和效率。
本标准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蓄能水电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大伟、华觉定、杨克、黄国祯、李平诗、胡长青、宋伟新、付维平。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