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3 1093号)的安排制定的。
电力系统通信网是国家专用通信网之一。电力系统通信与一般公用通信虽有很多共同点但又有不少特殊性。由于电力系统生产的不容间断性和运行状态变化的突然性,要求电力系统通信高度可靠,传输时间十分迅速。在通信安全性、实时性、可靠性、可用性等指标上,公用通信很难满足电力系统的要求,而从经济性方面考虑,电信部门又可能难以提供电力部门所需的全部通信设施,因此需要建立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相适应的专用通信网。
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电力系统对电力通信的需求日益提高,同时,电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的电力系统通信提供了可能。电力系统通信在利用原有电信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地应用新技术,建设新的通信电路和现代化的通信网络,因此亟需统一设计技术标准,保证电力系统通信设计满足电网安全可靠、优质经济运行的要求。本标准是为了满足以上需求而制定的。
根据电力系统通信的技术发展与工程实践,本标准突出了数字通信的技术内容,保留了电力系统特有的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内容。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