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律师不受欢迎只不过反映了其职业的神秘性——正如肖伯纳曾提过的,所有职业都是相互间的共谋以欺骗外行人,事实也确实如此。
他们从走进法学院的第一天起就被告知,法律不是商业事务而是一种职业:律师的成就感不应当来自赚取金钱的多少,而应来自他所从事的事业。
我所见过的律师都具有相似的“风格”:难打交道、冷漠、疑心重重、喜好挖苦和冷嘲热讽,据说他们熟稔人性最丑恶的一面,精通世间最难以置信的交易,他们对尔虞我诈司空见惯,以至于无法相信任何人。(梅伯恩勋爵)
美国历届三十六位总统中有二十三位曾经是律师,美国内战以来产生的州长约半数曾经是律师,美国的参众议员也总是有近60%的人是律师。
--《美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