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考察和分析了现物出资标的物的适格性,现物出资标的物的评价与规制,现物出资与风险承担,现物出资的瑕疵担保,现物出资的财产隐匿与债权人保护,现物出资的不履行与发起人的担保责任,现物出资的比较法制度史,充分揭示了现物出资的法理念。
本书的末尾,作为资料,收录了1965年福冈市及1973年大阪市关于变更企业形态设立的实际状态的调查报告。这只不过是因为考虑到,将过去经验上谈到过的现物出资程序上的问题在数量上加以明确化,作为在立法、解释两方面作业不可或缺的对实际状态的认识可以发挥作用。
本书正文包括两部。第一部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德国现物出资规定的变迁,第二章法国现物出资的变迁,第三章日本的现物出资规定,第四章总括——比较研究;第二部共分为七章:第一章现物出资的法律性质,第二章现物出资标的物的适格性,第三章现物出资标的物的评价与规制,第四章创立大会对现物出资事项的变更,第五章现物出资中的瑕疵担保与商法第526条,第六章现物出资与风险承担,第七章利用现物出资隐匿资产与债权人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