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课题的核心就是运用可持续发展观审视环境法理论与制度,运用可持续发展观分析环境法理论与制度,运用可持续发展观创新环境法理论与制度。这既是我申报课题的初衷,也是贯穿整个研究的主线与精髓。
本课题关注的是可持续发展对于环境法理论研究的哲学意义,从可持续发展观的主客体关系重构以及“生态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出发,针对环境法理论研究中的合理性论证困境,为缓解“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的紧张进行努力。以“生态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导向,在法律框架内寻找排除“生态中心主义”所面临的制度化路径障碍的方法。可持续发展的“妥协性”饱受生态中心主义者的批判,但我以为,恰恰是这种高超的“妥协”,为走出环境法的理论困境,建立沟通与协调机制提供了认识论基础。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我将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命名为“超越与保守”意在说明我们对于可持续观的定位,以及在此基础上对进行环境法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态度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