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部1994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主持,以全国水机磨蚀试验研究中心为主编单位制定的《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程》SL193-97
本标准自1997年12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 小型水电站在国民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加强对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工作的管理,把技术改造工作逐步纳入标准化和规范化轨道,水利部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以电生[1994]13号文委托全国水机磨蚀试验研究中心负责编写《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2 本规程是依据SL01-92《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并在调查总结各地技术改造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小型水电站的特点而首次编写的。《规程》力求覆盖面广和具有可操作性,以实现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工作管理的标准化。 3 小型水电站地域分布广、数量多,各个水电站的情况差异较大:有大量低水头工程;有小流量高水头工程;有的为水闸枢纽;有的则是简易引水发电工程;加上水电站建设年代和运行管理水平的差异,因此,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的内容也有较大不同。本规程在内容上尽量包括技术改造工作的各个方面。 4 报批稿的编制过程
(1)根据水利部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下达的编写任务,首先编制了编写大纲。1994年9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大中型水电厂厂长会议期间,征求了湖南、广西、浙江、贵州、安徽、湖北、陕西、青海等省(区)水利(水电)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代表对规程编写的意见及建议;编写组又对湖南、广西、福建、浙江、云南、甘肃等省(区)进行了调研,并对几十个小型水电站及县水电局(公司)的技术改造情况做了函调,收到回函4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