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涉及国际法最基本的理论问题。重点介绍了国际法的历史发展,如《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近代国际法奠基人格老秀斯及其名著《战争与和平法》,并结合不同时期国际法学者的观点分析了国际法的法律性质,最后在与国内法相比较的基础上论证了国际法强制力的特殊性。
本书从《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入手,系统阐述了国际法的渊源问题。其中条约和国际习惯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国际习惯是各国在其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国际习惯的形成还应具备两个条件:物质因素和心理因素。而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和重要的国际组织的决议,都属于广泛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