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即使是当代最发达的国家,国家法也不是唯一的法律;而社会生活的多元化、文化传统的多样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化恰是法律多元现象客观存在的重要原因。藏族习惯法早已成为藏民族生活的一部分,成为藏族群众风俗习惯和法律观念的一部分。所以,从法人类学和法社会学的立场出发,依据田野调查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在前人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藏族习惯法及其转型进行系统的研究,已成为构建藏区和谐社会的关键。同时,法制建设虽然应该借鉴国际经验,但更重要的是应该关注本土资源。西部藏区法制建设当然离不开具有民族性、区域性的藏族传统法律文化的支撑,藏族习惯法应该成为藏族自治地方立法的重要法源,本书恰好填补了这方面研究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