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硕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及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主要致力于民商法,尤其是债权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方面的研究。著有《债权法》、《保险法概论》、《我国经济合同的理论与实践》、《商法学》及《社会保障法》等学术著作。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内容简介
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之一,也是商法学课程的最新教材。
本书在总结和比较研究国内外同类教材的基础上,以教材的规范性和通说性为前提,从体系结构到内容安排上都有新的突破和发展。就其体系结构而言,本书设6编32章。其中,第一编为总论,其余5编为分论。全书从首编到末编,相互间既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又各自相对独立;既富有学理性,又接近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就其内容安排而言,本书既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又放眼世界,结合中外同类教材作了合理的取与舍,并注意吸收和反映商法学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本书不仅适合于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的需要,而且还可供其他专业学生选用和社会读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