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光华,男,汉族,1970年生,甘肃临泽人,法学博士,副教授,兰州大学经济法学研究所代所长。兰州大学法律系经济法硕士(1992--1995),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博士(2002--2006)。美国University of California.Hastings College of the Law访问学者(2004—2005);法国Paul-Cezanne Aix—Marseille University访问学者(2007);意大9fJInternational UniversityCollege of Turin访问副教授教职(2008)。主要研究方向是转型中国社会与经济法、社会法和商法。在《中国法学》、《法学家》、《中国乡村研究》、《兰州大学学报》等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并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主持或参与完成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规划项目在内的十余项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l0项。目前,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和社会法学研究会等多家全国性专业学术团体理事。
内容简介
在充分肯定经济法理论与实践中价值论研究范式重大贡献的前提下,本书以探寻经济法的理性共识为出发点,立足于“法制度/法部门是事实、价值和逻辑的三位一体”这一人类法制共识,从分析实证法学与民法、经济法等各法部门的历史发展特别是二者的互相照应关系入手,总结和概括了分析实证法学范式的基本方法与理论结论,依托于新分析实证法学特别是制度法学等的分析框架与研究结论,以中国经济法为主要分析材料,对经济法的分析实证基础进行了初步的思考。从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律关系及内部结构、经济法律的适用及其逻辑规则等方面,对经济法部门和法制度进行了全新的解读。在整合法学、语言学和逻辑学等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分析实证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