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国平,男,1955年出生,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曾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九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兼职)。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4年开始在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87年起任主任。1991年作为访问学者在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和Heapwith & Chadwick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学习、工作一年。1997年晋升一级律师。2000年2月调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2001年6月转评教授。作者具有从事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外商投资法律实务的丰富阅历和经验。现从事公司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先后在《法学》、《江海学刊》、《江苏社会科学》、《南京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并有著作三部,主持课题三项。1994年曾被评为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1996年曾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模称号,1998年被省政府确定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9年被评为全国十佳律师。
内容简介
在公司法律领域,近年来,我考虑得较多的问题是:当公司成为社会经济组织的最基本单元,在公司纯粹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而不再像旧体制下企业那样承载社会管理使命的情况下,中央政治权威体系的延伸、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又将赖于何种渠道?这一问题或许已超出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范围,但又不能说与公司法律制度完全无关。因为,公司角色的设定不可能超脱于社会治理体系的实际要求;哪怕是在纯粹经济意义上,公司的定位也必须从属于社会秩序的整体安排。这一问题的存在,实际上是为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研究设定了更深层的要求。
以上是本书主题所引出的我对公司法律的点滴认识,聊充本书之序。好在序言并无一定之规,宏论微言,皆可成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