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吕忠梅,女,湖北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基地——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学科带头人、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环境资源法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经团联副主席。长期从事环境法、经济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级、部省级科研项目二十余项,发表科研成果600余万字。主要著作有:《环境法新视野》、《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等。1993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995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999年获得“司法部教书育人奖”,1999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中国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4年被选为“2003年度海内外有影响力的《中国妇女》时代人物”。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将剧生在我们身边的环境法现象进行法学原理解释,紧密结合社会上发生的环境事件、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法律,指导学习者用环境法的眼光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习者从实体法、程序法两个方面学习应用环境法律。本书一改环境法教材越写越厚、内容越来越庞杂之风,按照国家教学大纲要求的课时,摈弃就法论法和简单地罗列环境法律的做法,对环境法进行了知识理性的梳理。语言简洁明快、深入浅出,在基本原理方面注重环境法思维的养成,在法律制度的解释方面突出环境法应用能力的训练,高度重视启发学习者的独立思考,交给学习者具体应用环境法解决环境问题的钥匙;也为教师提供了极大的备课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以促进教学相长。